法国参议院30日投票批准修改宪法,为下月表决欧盟成员国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签署的《里斯本条约》铺路。一些反对者表示,批准旨在取代欧盟宪法条约的《里斯本条约》必须通过全民公决。
法国参议院当天以210票赞成、48票反对和62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修改宪法议案。下院国民议会两星期前也以较大优势批准了这一议案。这为两院2月4日最终批准修宪议案奠定了基础。
国民议会将于2月7日投票表决是否批准《里斯本条约》,参议院的表决将紧随其后。
不过,反对党社会党在参议院和国民议会的议员均对这一议案投了弃权票。他们认为,批准《里斯本条约》必须通过全民公决。
欧盟制宪进程并不平坦。2005年法国和荷兰在全民公决中否决欧宪条约后,欧盟陷入制宪危机,机构改革议题被迫搁置。
分析人士指出,《里斯本条约》从制定到签署,既有各成员国的不懈努力,也是形势所迫。欧盟领导人深知,在欧盟从15国骤然扩大到27国后,出现的“消化不良”现象必须通过机构改革才能解决。同时,克罗地亚入盟迫在眉睫,而2003年生效的《尼斯条约》没有为此预留空间。欧宪条约失败后,欧盟领导人采取了更加务实的态度。在2007年6月的峰会上,欧盟领导人成功消除了已批准欧宪条约国家和未批准欧宪条约国家之间的意见分歧,果断做出在新条约中剔除“宪法”字眼,并舍弃让人联想到“超国家”性质的盟旗、盟歌等,为新条约的诞生设定了蓝图。
在此后的政府间会议架构下举行的谈判中,成员国采取了妥协的态度,尽量满足英国、爱尔兰、丹麦、波兰、奥地利、意大利等国的要求。这一系列的让步最终使条约在10月份正式获得领导人批准。《里斯本条约》保留了欧宪条约的基本内容,但却并不一定要经过全民公决,所以降低了被否决的风险。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