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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14版:奥运中国·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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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国际奥委会给北京奥运期间运动员博客定规矩:
只能写自身经历,不能描写他人;不能发布音频或视频;不能用于商业用途;品味必须高雅

运动员奥运开博,戴镣铐跳舞
  据新华社电 国际奥委会在前天的执委会上大开“绿灯”,历史上第一次允许运动员在参加奥运会期间写博客。但运动员的写作需要遵守有关规定。

  去年12月,在国际奥委会的一次会议上,正式批准了参赛运动员和官员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开设博客,并表示将继续讨论相关条款。北京时间2月16日,国际奥委会在执委会上正式公布了相关的条款。

  之前国际奥委会曾经担心运动员们开设博客有可能影响到采访奥运会的新闻媒体的权利或者侵犯某些人的隐私,现在他们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国际奥委会表示,博客是一种合法的和正当的个人表达形式,而并不是一种出版物,运动员们可以因为私人原因使用它。“获得奥运许可的人可以发布关于奥运的内容,但是只能是与奥运相关的本人的个人经历。”运动员博客“必须采取在线日记的形式”,不得包含与其他参赛者的采访内容,并且不得描写其他运动员的信息。

  国际奥委会规定,在奥运会比赛期间,开设博客的人不能把任何包含奥运会比赛场内、开闭幕式、颁奖仪式或在其他任何需要许可方可入内的区域内的活动的音频或视频内容发布出来。关于静态图片,只要不涉及比赛,均可刊登。这些都是国际奥委会保护媒体权益的做法。

  国际奥委会同时规定,博客的所有者不能与任何公司签署合同独家发布自己的博客,并且不能用于商业用途,任何广告商和赞助商的内容不得与奥运内容同时出现在屏幕中。此外,博客的内容应符合奥林匹克精神中“品味高雅”的原则。

  规定还要求运动员博客中不得披露任何与奥运会安全、组织等相关的信息。该规定同样适用于运动队。此外,博客域名中不得包含任何与olympic和olympics相似的字眼,同时要求博客中有奥运会官方网站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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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奥运中国·前线 B0014 运动员奥运开博,戴镣铐跳舞 2008-2-18 48257178002CE173482573F2002ABCF0[A1-新华社稿≈B1-伊志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