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至2006年,刘俊德在古井集团担任财务总监、副总裁等职务。2007年9月,刘俊德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被拘留。2003年至2004年,刘俊德在古井集团负责委托理财时,深圳某集团为感谢其在拆借资金过程中的帮助,送其一套价值122万元的住房。刘俊德于2005年以亲属名义办理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