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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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15版:汽车时代·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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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停车,吃苦头
· 镜头三:停车不当 新车成了垃圾车
· 镜头四:压住化粪池盖 一辆车“搞臭”整个社区
· 镜头二:停车占了人行道 苦了行人被车撞
· 镜头一:乱停车引发事故 要赔1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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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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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镜头一:乱停车引发事故 要赔10多万
  为了图方便,随意把车子逆向停放在路边,随后一辆摩托车为避让停放路边的车子,与一骑车人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死亡。近日,我省发生了一起让人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

  事故是在晚上发生的,摩托车驾驶员是一名贵州籍外来人员。事故发生前,摩托车驾驶员酒后上路,到达事发地点时,突然发现前方闪出一名骑车人,为了躲避路边逆向乱停着的这辆车,摩托车与自行车都驶上了机动车道,之后便发生了剧烈碰撞,结果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骑自行车人重伤。

  交警依法对这起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虽然摩托车驾驶员醉酒驾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在路边逆向乱停车的驾驶员赵先生需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仅仅是图一时方便,赵先生乱停车要付出的代价却是高达十余万元的巨额赔偿。

  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车辆停放,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如果占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长时间停车,把道路当成停车场,致使他人不得不借道通行而造成的事故,违法停车驾驶人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随意停车的赵先生正因为贪图一时的方便,结果间接造成了这场悲剧的发生,还要背负巨额的经济赔偿,实在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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