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图方便,随意把车子逆向停放在路边,随后一辆摩托车为避让停放路边的车子,与一骑车人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死亡。近日,我省发生了一起让人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
事故是在晚上发生的,摩托车驾驶员是一名贵州籍外来人员。事故发生前,摩托车驾驶员酒后上路,到达事发地点时,突然发现前方闪出一名骑车人,为了躲避路边逆向乱停着的这辆车,摩托车与自行车都驶上了机动车道,之后便发生了剧烈碰撞,结果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骑自行车人重伤。
交警依法对这起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虽然摩托车驾驶员醉酒驾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在路边逆向乱停车的驾驶员赵先生需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仅仅是图一时方便,赵先生乱停车要付出的代价却是高达十余万元的巨额赔偿。
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车辆停放,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如果占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长时间停车,把道路当成停车场,致使他人不得不借道通行而造成的事故,违法停车驾驶人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随意停车的赵先生正因为贪图一时的方便,结果间接造成了这场悲剧的发生,还要背负巨额的经济赔偿,实在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