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2月27日傍晚,在台北市的北太平町,台北市专卖局的缉私警察在“取缔私烟”时,野蛮殴打女烟贩林江迈,引起在场围观民众的愤慨,群众与警察发生冲突导致人员伤亡。
2月28日,台北市民结队请愿,要求当时负责台湾事务的行政长官陈仪惩治凶手,结果遭到军警镇压,又有数人伤亡。
军政当局的暴行,引发一连串的群众示威抗争,并迅速蔓延全省,民众从追究刑事责任升高为政治改革要求,但遭到镇压。这个不幸事件,在台湾历史上称之为“二·二八”事件。
“二·二八”事件是当时全中国兴起的反专制、反独裁、争民主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党对群众提出的进行政治改革、反对专制腐败、实行民主等正确主张难以容忍,竟然调集大批军警进行血腥镇压,给刚刚从日本殖民统治下挣脱出来的台湾人民的心灵造成极大的伤害。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