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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6版:钱经·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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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信用监管成为全国样本
· 车辆没有安全带不能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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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车辆没有安全带不能营运
我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要求》今起实施
  本报讯 上车后发现自己座位上没有安全带,或者有旅客就是不让车站检查行李怎么办?这些看似无厘头的问题,实际上关系到我们的旅行安全。

  不过今后不用担心了,今天起,浙江地方标准《道路旅客运输安全要求》正式实施。今后,大部分客运班线和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的客运车辆,如果没有安全带,将被取消营运资格。同时,乘客不让检查行李,对不起,您不能上车!

  其实,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一直是行业管理部门工作重点,但由于缺乏标准性文件,很多管理内容实际上停留在约定俗成的层面,概念相对模糊。比如在运管部门的推动下,现在全省大部分符合条件的车辆都已经安装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但是安装后要达到什么样的使用功效,企业应如何使用卫星定位监控系统,都没有强制性规定,导致很多定位系统形同虚设。《安全要求》对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安装功能及使用都做了详细的强制性规定,如客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应具备驾驶员身份验证、车辆管理、车辆定位信息查询、车辆安全状况检测、行驶路线监控、紧急报警等功能,还规定,系统应能回放车辆一个月的运行轨迹。

  《安全要求》中增加了一些新的安全管理规范。现在,不少车站负责行包检查的是保安,而且还有不少旅客拿了行李不过安检就进站。新规明确提出旅客运输站(场)都应该配备专职安检人员,并且旅客行李必须安检,否则不许进入候车室。

  本报通讯员 单伟斌 何章鑫 本报记者 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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