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16版:每日新闻·传媒
3  4  
PDF 版
· 山西东河煤矿透水6人罹难
· 国家财政急拨3.15亿元
用于防汛抗旱资金
· 北京机动车执行“国Ⅳ”排放标准
· 上海景观灯光恢复开放
· 阳澄湖围网
养蟹面积减半
· 重庆小学开设高尔夫课引争议
· 湖南浏阳中巴车爆炸案件告破
· 军博今起免费开放
· 北京手机漫游费昨起下调
· 广西三大公立医院
取消“特需门诊”
· 云南实施“行政问责制”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3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监督官员不作为、乱作为
云南实施“行政问责制”
  从3月1日起,云南省开始实施《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这个办法规定,省政府所属部门和各州市领导班子正副职,如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被行政问责。

  这是云南以省政府名义制定的第一个行政问责办法。省政府秘书长丁绍祥介绍:“它弥补了现有法律监督和纪律监督的不足,加强了行政监督手段,使官员不作为、乱作为有了追究责任的依据。”

  根据问责办法,列入问责事项的有10种情形,包括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独断专行、决策失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求进取、平庸无为;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态度冷漠、作风粗暴;铺张浪费、攀比享受;暗箱操作、逃避监督;监管不力、处置不当。

  问责的方式也有10种,分别是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以及建议免职。

  问责办法规定,列入问责依据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新闻媒体的报道等等。通过这些渠道反映有问责情形的,将由监察部门初步核实;由省政府决定是否启动问责程序并进行调查,最终决定是否进行问责。

  云南省省长秦光荣表示,推出“行政问责制”是省政府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也表明政府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行职责的决心。他强调说:“要让行政问责制度家喻户晓,让全社会都来监督政府官员和政府行为。”据新华社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传媒 A0016 云南实施“行政问责制” 2008-3-2 48257178002CE173482573FF003C65B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