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一名19岁少女因年轻遭解雇,将雇佣单位告上法庭并胜诉。《泰晤士报》4日评论说,这是英国自2006年10月年龄歧视法实施以来,首例涉及年轻雇员的案件得到恰当处理。
《泰晤士报》4日报道,利安娜·威尔金森当时18岁,在泰恩河畔纽卡斯尔的一家公司担任行政助理。公司认为她太年轻不适合,表示需要一名年长有经验的人来担任这一职位。利安娜以年龄歧视为由对公司提出诉讼。
一家审理就业问题案件的法庭裁定,公司“想当然地认为能力等于经验,经验等于年长……年龄成了解雇的主要原因”。法庭由此判定利安娜遭受年龄歧视,判她胜诉。
最终,利安娜得到包括16081.12英镑(约合31000美元)的赔偿,其中包括5000英镑(约9900美元)精神损失费。公司也被勒令要向她未来的雇佣单位提供一份真实材料,证明她并非因能力而是由于年龄而遭公司非法解雇。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