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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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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胡锦涛宣示对台方针
  胡锦涛宣示对台方针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两岸同胞团结起来,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

  ●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基础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目的是为两岸同胞谋福祉,途径是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

  ●台湾任何政党,只要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我们都愿意同他们交流对话、协商谈判。谈判的地位是平等的,议题是开放的,什么问题都可以谈。

  ●对于那些曾经对“台独”抱有幻想、主张过“台独”甚至从事过“台独”活动的人,只要他们回到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正确道路上来,我们都将热情欢迎,以诚相待。

  ●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维护两岸同胞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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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一版要闻 A0001 胡锦涛宣示对台方针 2008-3-5 钱江晚报a00012008-03-0500039;钱江晚报a00012008-03-050006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