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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6版:每日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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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没变
· 小学生每日上学不超6小时
· 农民工住房纳入城市规划
· 超标排污,按键盘就停你的电
· 二月二 龙抬头
· “名师”须“带徒弟、开博客”
· 农民工子女可就地报名参考
· 哈尔滨长春爱心接力
· 巨型氦气球载30人“飞天”
· 一山坡垮塌7人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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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江苏:
小学生每日上学不超6小时
  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并对中小学生的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睡眠时间作出规定。

  《意见》要求全省中小学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保障学生休息睡眠和体育锻炼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寄宿生除外)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学校作息时间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级教育督导部门需设立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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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传媒 A0016 小学生每日上学不超6小时 2008-3-10 48257178002CE17348257407004134CA[A1-新华社稿≈B1-张亚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