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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3版:2008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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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上火炬手的渔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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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打造浙江法治清明
访全国人大代表齐奇
  “两高”报告的出炉无疑牵动了天下老百姓的心,公平与正义如同太平盛世的基石,托举着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说:“建设法治浙江也一直是浙江工作的重点,我们正用自己的力量去推进司法为民和司法公正。”

  打造法治清明,浙江要领先

  记者:建设“法治浙江”,服务“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人民法院的着力点在哪里呢?

  齐奇:要实现浙江的可持续发展,靠什么吸引企业?靠什么留住外资?要靠高素质的劳动力和人才资源,靠高效的市场运行机制,更要靠公正、诚信、可预测的法治环境。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法治经济,这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如果浙江的法治更加清明,就能更早成为全国公认的最讲理、最公正、最诚信的省区,就一定会万商云集,一定会保持更强劲的发展势头。

  《劳动合同法》要防止保护过头

  记者:《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您能从司法的角度为我们做些解读吗?

  齐奇:《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当前的一个热门的话题。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作为法官来讲,维护劳动者尤其是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是责无旁贷的。但是既然是合同,就要兼顾双方利益。从国际上看,欧美一些大的工会,跟资方交涉对抗,但他们留有一条谈判底线,认为对工人利益伤害最大的是企业破产,企业一旦倒闭,工人连饭碗都没有了,还有什么工资福利可言?这个道理说明,分析问题要讲辩证法,保护过头,企业倒闭的话,最终伤害的还是我们的民工兄弟。

  民生司法关注弱势群体

  记者:如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齐奇: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展望今年工作时,提到要继续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为贯彻落实这个指导方针,我们浙江法院在2006年提出了“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三项承诺”。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落实“三项承诺”,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本报特派记者 王天娇 陈进红 胡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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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2008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A0003 打造浙江法治清明 2008-3-12 48257178002CE17348257409004EED54[B1-逯海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