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除调整容积率外,调整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也能带来惊人的利润;土地用途决定着土地的价值,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之间的价格差异可达10倍,因此一些开发商想尽办法打规划的主意,改变土地用途。
2002年,重庆一房地产公司拟转让位于沙坪坝区歌乐山一块面积为270余亩的土地,这块规划为“菜篮子”工程的土地性质为“农业用地”。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公司总经理薛某找到时任沙坪坝区规划分局局长的王政。王政遂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以沙坪坝区规划分局的名义出具一份情况说明,将该地块性质由农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
薛某据此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在2003年7月以5334万元价格成功转让该土地。土地性质调整后,薛某并未向国土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为感谢王政的多次“关照”,薛某先后送给王政共计人民币120万元、美元12万元、欧元1万元。
2001年,重庆一房地产公司的地块因规划调整可能丧失开发权,董事长李某找到时任沙坪坝区规划分局局长的王政,让其想办法不对该地块进行调整。于是,王政在很多场合讲政府不适于统一收购这块地,各方面的矛盾不好协调,从规划角度不好调整,终于使该宗地块的规划未进行调整。事后,李某送给王政人民币100多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