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萧检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为挽留妻儿,杨某拿起刀,企图自残。妻子和继子误以为会被伤害,去夺刀。一失手,杨某捅死了15岁的继子。日前,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批捕了杨某。
杨某,1972出生,河南省孟津县人,在杭州萧山打工。案发前,他在一家推拿店内工作。妻子高某是杨的第二任妻子,与丈夫一起工作。两人是通过婚介认识的,2006年10月登记结婚。15岁的高东(化名)是高某与前任丈夫所生,2007年6月从老家来杭。
今年3月5日,河南老乡让杨某去宁波,杨没有钱就向妻子要了200元。两人为此争吵起来,并相互扭打。为了阻止高某母子从租房里搬出去,杨某手持水果刀,准备自残。高某母子以为杨拿着水果刀,准备伤害他们,就上前与杨争夺水果刀。在抢夺过程中,水果刀插进了高东的脖子,致其受伤。高东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杨某离开现场,打电话向公安机关自首。
经验,高东系被锐器刺戳颈部动脉,大失血死亡。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杨某拿刀是为了伤害自己,从而达到挽留妻子的目的,没有伤害或者杀害继子的直接故意。
后来杨某与妻子、继子夺刀不肯放手,是因为害怕妻子夺刀捅他,杨某并不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杨某主观上并不具备杀人的间接故意。
在当时情况下,作为正常人,杨某对刀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危害结果是具有认知能力的,但由于当时他的注意力全在担心刀被夺走自己会受伤害上,忽视了拉拽夺刀会给高东造成的危险,以致最后刀捅进高东颈部致失血过多死亡的结果。
所以,最终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逮捕了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