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跟你说件事,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先听哪个?
天天3·15:好消息吧。
江宁:我们宁波有家做摩托车头盔的企业,得到了北京奥组委的批准,由这家企业赞助北京奥运会骑警头盔。
天天3·15:是件好事。又是浙商啊。什么牌子啊?
江宁:叫宁波宏达摩托车头盔公司,商标是VEGA,生意在国外做得很大,去年,在国外的销售总额达2亿元,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占了25%。
天天3·15:搞大了啊。
江宁:当然。这两年他们想把生意转向国内。恰巧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举办,他们就想借此机会在国内打响名气,没想到,一开始就遇到了一个“拦路虎”。
天天3·15:怎么啦?
江宁:是啊。由于之前市场大部分在国外,宁波宏达在美国等地先后注册了“VEGA”商标,但忽视了在国内的注册。当他们决定赞助北京奥运会时才发现,2000年,“VEGA”商标在国内已经被北京新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注册。
天天3·15:啊?那真是个不幸的消息。
江宁:是啊。必须先解决这个问题,才能继续谈赞助的事。于是,宁波宏达找到了我们工商部门。在我们的支持下,宁波VEGA与北京新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展开了艰苦的谈判。最后,双方达成了一个富有创意的“协议”:北京新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向宁波宏达摩托用品有限公司出售“VEGA”商标一半所有权,作价280万元。并规定,双方共同拥有“VEGA”商标。
天天3·15:哦,这个代价可不小。
江宁:是的。得到“VEGA”商标的共享所有权后,宁波“VEGA”凭借多年的良好信誉再次向北京奥组委提出申请。北京奥组委经过多次考察,最终批准了宁波“VEGA”头盔赞助北京奥运会骑警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