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有世赏官王氏,任浙西一监。初莅任日,吏民献钱物几数百千,仍白曰“下马常例”。王公见之,以为污己,便欲作状,并物申解上司。吏辈祈请再四,乃令取一柜,以物悉纳其中,对众封缄,置于厅治,戒曰:“有一小犯,即发!”由是吏民警惧,课息俱备。比终任荣归,登舟之次,吏白厅柜。公曰:“寻常既有此例,须有文牍。”吏赉案至。俾舁柜于舟,载之而去。
(清·潘永因《宋稗类抄》)
因祖上有大功,由朝廷颁赏官职者,称为“世赏官”。宋朝就有这样一位王姓高干子弟,被封赏到浙西任职。到任的第一天,当地的官员和百姓向他献上了好多钱物,说是为新官上任的“接风惯例”。王某见了,认为是对自己的侮辱,便要打报告,连同这些财物,一并呈报上级处置。下属再三祈求,王某才命人取来一只柜子,将那些财物全部装进柜中,当众贴上封条,放在衙门的厅堂内,并告诫属下说:“只要稍有差错,我就将此事呈报上级。”自此下官和草民都战战兢兢,奉公守法,不敢有违。后来王姓官员任期届满,登船荣归故里之前,下官问他厅堂上的那柜东西怎么处置。王某说:“往常既然有这样的规矩,那也要有个白纸黑字的凭证啊。”下官把赠送文书写好送上,王某这才命人把柜子抬到船上,满载而去。
王姓官员这样的做法,历来都是得到肯定的。
明朝冯梦龙对他的评语是:“不矫不贪,人己两利,是大有作用人,不止巧宦已也。”认为这位官员不矫作,不贪婪,最后人己两利,是一个大有作为的人,而不是个油滑奸诈的官老爷。
当代国学大师南怀瑾在解析《素书六章》时,也举了这个例子,并将其和“三国刘备当仁不让取徐州”相提并论,认为“顺其势利,当取则取”,没有错处。
但我却总是觉得有点不对,因为这个王某的作为,太像现在的一些贪官了:
让行贿者把钱财暂且留存,待到自己调任乃至退休后再提取。
礼品不妨留下,但为了证明那是自己出钱买的,你要给我一张收据。
如果是名人画作,那就请给一张拍卖行的凭据。
……
“又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这就是古今贪官狡诈心态的形象写照。
而一旦贪赃行为成为“常例”,那就更令人心忧。譬如宋朝,官场腐败就蔓延成了常态。上行下效,大至宰相、衙内,小至牢头禁子,无不极尽敲诈勒索之能事。孟州牢城里的差拨向武松索钱,沧州监狱里的牢卒向林冲索贿;就连后来上了梁山的神行太保戴宗,在江州当押牢节级即牢长时,也责骂因杀了阎婆惜而落狱的宋江:“你这矮黑秀才!倚仗谁的势要,不送常例钱给我?”应当说,北宋末年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和官场上下腐败成风不无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