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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3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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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孩子捐款,也设“最低消费“?
□卞广春
  学校发起给受雪灾地区爱心捐款,云云捐出了省下的5元零花钱,结果因为老师嫌太少而被退了回来,并要求每人至少捐100元。家住上海康城的一位家长生怕孩子受影响,最终捐了款,但对这种设置“最低消费”的学生捐款表达了不满。(3月31日《劳动报》)

  如果说成人表现爱心的形式,可以将能力体现在具体数额上,那么,在校的孩子们表达爱心,决不能以多少来衡量,他们对钱的认识、对爱心的理解,和成人有很大不同。在云云眼里,5元零花钱就是一笔大数目,而且是自己节省下来的,绝对能够体现他对雪灾地区民众的爱心。可是,在老师眼里,这5元零花钱微不足道,甚至不屑一顾,居然嫌少而退给了云云。    

  说老实话,经济状况好的成人即使拿出500元,也不能与云云的5元零花钱相提并论。嫌5元捐款太少而退还,是对云云和其他孩子的伤害,是对爱心的亵渎和贬损。老师和学校,应该为这件事情向云云及其家长道歉,并设法修复此事在孩子们心中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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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03 孩子捐款,也设“最低消费“? □卞广春 2008-4-1 48257178002CE1734825741D0056F159[B1-戎国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