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07版:每日新闻·时评
3  4  
PDF 版
· “无罪证明”能证明点啥?
· 谣言家的末路
· 存不下
· 我们都可以做“南瓜妹妹”
· 奇思妙语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4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无罪证明”能证明点啥?
  “无罪证明”能证明点啥?

  再过10天,第103届广交会将拉开帷幕,但在4月2日,广交会组委会突然以保证大会安全为由,要求凡是进入馆内的人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国外采购商除外),否则不给办证。由于时间紧迫,加上清明节又放假三天,此要求令异地户口的参展商们大感焦虑。有律师表示,此举没有法律依据。(4月5日《南方都市报》)

  站住,你的无罪证明呢?

  “以保证大会安全为由”,似乎是一个很冠冕堂皇的很正当的理由,但它无法回答人们的不解和质疑。

  首先,进入馆内的人都出示了无罪证明,就果真意味着大会万无一失了吗?先前无罪,以后就一定不犯罪?如果真有居心叵测的人凭“无犯罪记录证明”进入会场,这不是更可怕吗?

  其次,这样的规定,显然是对曾经失足过的公民的严重歧视和伤害。如果来参加的某位参展商以前确实有过犯罪纪录,但现在他已洗心革面,那不等于又侮辱了他一回吗?

  其三,从组委会的要求来看,凡是进入馆内的人必须出示无罪证明,还不仅仅是参展商的范围。如果我是当地一个市民,我想去广交会上逛逛,我是不是还得提前到公安局去开具一份无罪证明呢?这不是“自取其辱”吗?要我,才懒得去逛你的广交会呢!

  最后一点,“出示无罪证明,国外采购商除外”。我们经常在感叹内外商的待遇问题,没想到,一个象征着开放的交易大会,国内的参展商们又被实实在在地歧视了一回。凭什么要内外有别啊?你广交会难道是在租界开的不成?难道你所说的“不安全因素”就是单指中国人的吗? □吴杭民

  保证谁的安全?

  广交会所谓的“保证大会的安全”,是保证谁的安全呢?恐怕主要是保证国外采购商的安全,所谓的安全不过是优待国外采购商的遮羞布,否则,为何只用不合理的规定对待国内参加者呢?搞内外有别,歧视国内参加者,实际上就是不尊重自己,一个不尊重自己的人,又如何赢得他人(国外客商)的尊重呢? □欧木华

  安全措施 如此随意

  按照这个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而许多欲进场参展、采购、筹展和撤展的工作人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广州,办理起来需要一段时间。可再过10天,第103届广交会就要拉开帷幕了,而这个“紧急通知”是4月2发出的,正好遇上了清明节放假,这样一来,许多人将难以按时办回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不是在玩耍弄人吗?

  说是“安全措施”,做起来这么随意,不考虑可行性,不正好说明有关方面把安全当儿戏吗?

  □海蓝蓝

  转移安全成本,恰是安全隐患

  如果真的有人想要在广交会上犯罪,并不是一张证明所能约束的,他们也可以开得出来。他们的第一次犯罪完全可以发生在广交会上。“无犯罪证明”证明的只是“过去”没有犯罪,而广交会需要的是“现在”没有犯罪。两者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说到底,有没有犯罪证明都不能保证广交会的安全,更不是最好的安全防范措施。相反,如果因为有了“无犯罪证明”,反而不将安全工作做到家,说不定就真的会发生安全事故。

  国外采购商都可以不开“无犯罪证明”,难道国外采购商就没有犯罪的可能?这不管从哪一个方面来说,都是不合情合法的。参展商参加广交会都是很不容易的。组织者还是通过别的积极措施来加强安全防范吧。安全固然重于泰山,但安全成本的无故转移,恰恰是最大的安全隐患。

  □王军荣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07 “无罪证明”能证明点啥? 2008-4-6 钱江晚报a00072008-04-0600030;钱江晚报a00072008-04-0600029;48257178002CE17348257422004A8E7D[B1-戎国强];48257178002CE17348257422004A824E[B1-戎国强];48257178002CE17348257422004A9B6B[B1-戎国强];48257178002CE17348257422004AE5A7[B1-戎国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