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6日上午8时30分,向房地产开发商“找钞”的福建省南平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赵超受贿一案在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陪同赵超一起受审的还有他的大舅子青豪侠。
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赵超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接受13家房地产开发商给予的贿赂515万余元,其中205万元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遂;指控青豪侠帮助赵超收受贿赂428万元,并转达请托事项,系共犯。
2008年2月3日,法院判处被告人赵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青豪侠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追缴两人的全部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