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5月初,南京开了一个哲学讨论会,我参加了,会议结束以后,有人给我介绍认识了王强华同志,他是当时《光明日报》哲学组组长,他向我约稿。我把文章寄给他,一连4个月都没有回音。直到1978年1月下旬,《光明日报》突然来了一封信,信里是《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两份清样,王强华在信中表示,这篇文章一定要发,但还要修改。稿子又修改了两三次,每次都是挂号寄到北京,北京再挂号寄回来。
到当年4月份,我到北京参加全国哲学讨论会,王强华把我请到了报社,当时在场的还有《光明日报》总编杨西光,理论部主任马沛文,我的哲学老师孙长江等。杨西光说,这篇文章他看了之后觉得很重要,放在哲学版发表太可惜了,一定要放到第一版,所以请大家来讨论怎么修改。
当时中央党校也在写同一个主题的文章,所以请来有关人员一起谈。结果大家讨论,最后意见总结起来就是文章要更有说服力、更有针对性,内容更丰富一点,逻辑更严密一点,不要给人抓住小辫子。
那时,我白天参加哲学讨论,晚上就改文章,会议结束以后我又到了《光明日报》招待所,继续改写。这期间杨西光同志来看我三次,他告诉我发表的计划,先由中央党校的内部刊物《理论动态》发表,第二天《光明日报》公开发表,随后《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全文转载,新华社向全国发通稿。这时事情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外了,真理标准这篇文章的写作发表,已经有了一个完整的计划,已远远超出《光明日报》的范围。
杨西光还跟我谈,这篇文章我们要用“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而不以个人名义发表,并当即聘请我为特约评论员。我立即赞同,我写文章的目的就是要批判“两个凡是”,只要文章能起更大的作用,我都同意。
我回南京后,中央党校的同志又对文章做了修改,增加了联系实际的内容,并在标题里面加上了“唯一”两个字,画龙点睛,加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