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15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4日一连审理民进党主席谢长廷分别作为被告和原告的两项诽谤官司。由于谢长廷屡次不到庭,14日又未到庭,法官当庭表示,谢长廷下次必须出庭,否则将采取拘传措施。
谢长廷所涉及的这两项诉讼案都发生在2005年台北市长选举期间,均因竞选广告引发。其一是谢长廷阵营刊登广告指控对手郝龙斌家中水电费由公款支付,并质疑郝龙斌的父亲郝柏村非法收受军购案佣金,郝家父子因此提出诽谤控告;另一件是国民党方面在广告中指谢长廷涉入高雄捷运工程弊案,收受新台币3200万元,谢长廷因此控告国民党主席吴伯雄等人。
有关第一项诉讼案,法院审理1年半以来,曾在去年5月7日传讯过谢长廷,但他以正逢民进党举办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党内初选为由,向法院请假。案件的关键是广告究竟是谁决定刊登的,其他被告均表示不知道,而谢长廷始终没有出庭或递状答辩。
今年4月14日,法官再度传讯谢长廷,但他仍未出庭,其辩护律师表示不接受和解。法官就此表示,谢长廷下次再不到庭,就将直接采取拘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