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挪用公款3300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原古井集团副总经理何飞涉嫌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15日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何飞是古井窝案中第八位受审的高管。
何飞曾先后担任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经理、古井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野太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古井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2007年7月,何飞被检察机关批捕。
据检察机关指控,何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3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同时,何飞还在项目组运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返还项目组的佣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鉴于案情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2007年4月,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被纪委部门调查,后被逮捕。王效金的落马,犹如多米诺骨牌的倒下,古井集团先后有10多名高管被查处,其中有5人已被判刑。古井集团原副总裁李运杰和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甘绍玉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古井销售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郭新民一审被判死缓,古井集团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阮昆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基建部经理李万林终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