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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006版:新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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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段春霞:“黑砖窑”官员复出闹剧
■据《华商报》、新华社
  2007年7月,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然而,在被撤职不到一年,且未经公示的情况下,段春霞突然于今年3月被任命为尧都区区长助理。

  段春霞在处分期内复出的消息一经披露,即引起强烈反响,央视等上百家媒体纷纷报道,一时间热议如潮。人们在对段春霞蹊跷复出的内幕做出种种猜测的同时,还对当地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公正性以及透明程度提出质疑。4月14日,临汾市委得知尧都区委安排段春霞为区长助理后,一方面责成尧都区委废止了关于段春霞工作安排的决定,一方面立即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目前,这一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提拔上岗仅三月就被撤

  去年洪洞黑窑工案的爆发给了人们太多的警醒和反思。针对部分政府官员的失职,2007年7月16日,山西省纪委和监察部门对洪洞县25名责任人给予了党内处分,提出了行政处分建议。紧接着,临汾市政府也向社会通报了对洪洞、乡宁、襄汾50多名干部的处分决定,其中就有段春霞。

  段春霞今年46岁,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4月通过公示后,升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兼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此前她曾任洪洞县广胜寺镇党委书记。2007年7月,因在黑窑工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段春霞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尧都区副区长职务的处分。

  关于段春霞,广胜寺镇政府一位干部这样评价:她为人和气,工作能力强,尤其在村镇规划、拆迁等方面,成绩突出。这位官员说,段春霞刚提拔就赶上黑窑场事件,试用期都没完,“有点可惜,运气实在不好”。根据山西省对黑窑场一案的通报来看,黑窑场场主王东记从2002年起任曹生村党支部书记,2005年前就建起了黑窑场,而在段春霞主政广胜寺镇期间,包括曹生村王东记的黑窑场在内,镇上还有多个黑砖窑,直到王东记的黑砖窑被曝光查处,镇上多个黑砖窑才被迅速取缔。

  段春霞被撤职后,尧都区政府很多干部在一段时间里很少见到她。2007年9月,段春霞以临汾二中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人之一的身份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临汾市尧都区政府的工作人员称,段春霞平时都在临汾二中办公。不过,她任副区长时的办公室还一直归她使用。

  凌晨开会突击任命

  今年3月,在没有进行任何公示的情况下,段春霞被任命为尧都区区长助理,成为自黑窑场事件之后,第一个在处分受限期内被起用的党政干部。

  当时尧都区就有人指出,“临汾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曾明确指示,尧都区和洪洞县在新任书记到任前,不得提拔干部,人事冻结”。干部组织原则上也有对撤职国家干部在2年内不能任用的明确规定,但是尧都区领导还是于3月5日凌晨1点强行召开区委会议,任命段春霞为尧都区区长助理。

  尧都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杜敏介绍,段春霞被撤下来后,因为以前搞拆迁工作很不错,所以暂时协助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李小平在二中负责扩建工作,但区委没有对其任命任何职务。这次段被任命为区长助理,是区委常委会研究过的,被撤后,段春霞是正科级,现在的区长助理也是正科级,并不算提拔使用。

  尧都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李伟介绍,任命文件已于3月初下发。段春霞任副区长时是区县级干部,“撤职按规定也只是降一级,不可能一下子降到普通科员”。至于能否在撤职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重新任命,李伟称,这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段春霞被任命时为何没经过公示环节?李伟解释,段春霞系区管干部(即区委有权决定任命),在经过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无需公示。

  而根据我国的公务员法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公务员任职前都必须进行公示,并且,曾受到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而段春霞的再任,既未公示,也超越了处分的受限期,让人们不由得不怀疑去年因黑砖窑事件被处分的数十名党政干部,都会在集体“蛰伏”之后,随着段春霞的重新起用,“带病”走上新的领导岗位。

  4月14日,临汾市委得知尧都区委安排段春霞为区长助理后,一方面责成尧都区委废止了关于段春霞同志工作安排的决定,一方面立即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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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新闻人物 C0006 段春霞:“黑砖窑”官员复出闹剧 ■据《华商报》、新华社 2008-4-21 钱江晚报c00062008-04-2100017;钱江晚报c00062008-04-2100018;48257178002CE1734825743000237293[B1-徐健(新民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