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继温州温富大厦火灾起火点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诸秀玲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另一名事故责任人温富大厦管理处原主任卢某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46岁的卢某于2005年至2006年11月担任温富大厦管理处主任。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在温富大厦一楼开设卖场,非法搭建阁楼400平方米用作仓库及办公室,并擅自拆除喷淋、烟感器等消防安全设施。时任温富大厦管理处主任的卢某发现后要求该公司法人代表诸秀玲履行消防审批手续。后经他人说情,卢某在明知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没有履行管理职责。去年12月12日,朵朵鲜花园艺公司发生大火,造成21人死亡。王纯 朱韶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