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06版:
每日新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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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杭州“渣土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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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办
错发渣土准运证
检察院
铁面“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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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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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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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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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双层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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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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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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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行政机关在没有严格审查的情况下,办出了“渣土准运证”。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拱墅区人民检察院能迅速作出反应,并对城管办发出检察建议,促使行政机关在“工程车治理”问题上,向市民作出积极回应,开创了民事检察监督的新领域。
拱墅区城管办面对问题,没有遮掩也没回避,而是迅速处理,并开诚布公地给市民一个交代,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社会不良影响,对其他行政机关来说,也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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