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拱检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4月25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向杭州拱墅区城管办发出检察建议,城管办当天复函表态整改。事关羊某10多辆工程运输车无证运输渣土的情况被查出,连带牵出拱墅区城管办未严格按照程序办证的失误。
杭州市从事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先经市城管办审核营运条件,发放“准运证”正本,再由区城管办审核、发放“渣土准运证”副本。车辆同时持有正、副本,才能合法营运。而羊某申请的10多辆车,并没有正本,拱墅区城管办却批出了副本。
昨天,拱墅区城管办相关负责人作出解释,当时,羊某前来办理20本左右的副证,办证人员给市城管办打电话进行核实,核实了几本后,发现没有问题,对之后的10多本就没有核实,因此造成了不良的后果。
拱墅检察院检察建议认为,拱墅城管办在行政审批发证环节上,存在明显漏洞,对公共利益产生了危害,在当前杭州针对工程运输车辆开展综合整治的形势下,应当依法行政。
当天下午,拱墅区城管办书面回函,反馈三条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撤销职务、调离岗位和扣发奖金的处理;二是调整审批运行机制,成立办证服务中心,将区城管办市政、绿化、商业广告、渣土运输准运证(副本)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集中受理,分开办理,联合审批,实行“阳光化运作”。昨天,该服务中心已成立。三是尽快建立与市城管办信息共享的网上审批平台,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