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发改委领衔的八个部委,日前联合发文宣布:从本月起用一年时间,对全国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进行清理整顿。清理整顿期间,门票价格及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一律不得提高,门票价格过高的,要适当降低。
4月29日新华社
这无疑是一个正确的决定,但为期一年的规定又让人心生疑虑:难道一年以后就可以涨价了吗?如果一年以后出现报复性涨价又该如何?
其实在我看来,相对于国民收入而言,中国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已经太高了,因此,门票价格只许降不许涨应该成为一个长期有效的规律,并最终过渡到像发达国家那样,80%以上的景点都免费向公众开放。
这种规律的合理性就在于:除了少数人造景点之外,绝大多数的旅游景点都属于自然和文化遗产,而无论是自然遗产还是文化遗产,从“产权”的角度来看,都是属于全体的国民的。现在的所谓“所有者”,其实仅仅是管理者。因此他们只有替全体国民管理好、服务好的义务,而绝对没有将其据为己有并以此牟利的权利。以此牟利就相当于把国民自己的东西,再用高价卖给国民,这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
也常有人会惑于这样一种说法:提高票价是符合市场规律的。但这种说辞有一个巨大的漏洞,那就是在市场中,价格主要是用来调节供给的,而自然和文化遗产是“自然垄断”的,无论价格高到什么程度,供给都不可能增加。比如大家都很喜欢黄山,但无论黄山的门票高到什么程度,也不可能有人再去制造一个黄山进入旅游市场。在“自然垄断”的情况下提高价格,只能说是一种接近勒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