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07版:每日新闻·现场
3  4  
PDF 版
· 龙舟鏖战
· 货车追尾,高速路上满是大米
· 青工比武
· 海拔1200米处,游客滚落悬崖……
· 上千网友热评 力顶见义勇为行为
· 重疾女子 火场义救两孩童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5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上千网友热评 力顶见义勇为行为
  ■本报通讯员 黄松光

  

  本报讯 昨天,本报8版刊登《驾车逆行追歹徒,引发交通事故 温州一市民见义勇为行为引热议》一文后,引起了网友们热议。昨天,QQ腾讯网上关于此新闻的评论达到上千条,大部分网友表达了同样的看法:见义勇为的行为应该得到褒奖,不要让见义勇为者冷了心;见义勇为同时要“见义巧为”。

  网民“Ohjjx”张贴《见义勇为的代价——谁为正气买单?》一文,提出“谁为这件事买单?谁该为正气买单?应该怎么买?”的观点,引起网友跟帖热议。

  “我尽我心”说: 社会、政府要做的是怎样使社会正气得到浩然长存,要避免出现“英雄落泪”想象。

  “风雅颂”说:希望早日做出责任认定,不要让勇士心寒,让热忱荒芜。

  “立德人”说:对于勇士,表示敬意!但有一点,我们要善于做好事,更要擅于将好事做好。

  对于交警部门,违章可以处理,但这样的事情也应该奖励吧。比如说,扣6分,奖7分。

  “瓯越自强”说:勇士不应该为做好事付出代价。政府解决事故的部分费用、慈善机构应该出手、见义勇为基金负担一部分、民间志愿者组织应该行动起来做点事。人间正气,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

  浙江某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认为,无论从道德层面还是从法律层面讲,丁建勇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值得鼓励的。丁建勇的行为造成本事件中受害人王强的伤害后果,虽然可以免去刑事责任,但是却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将所有责任归由丁建勇一个人承担,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如果见义勇为者帮助他人避免损失后,自己的切身利益却无法得到保障,社会公众对这种行为的安全感就会缺失,就不可能参与见义勇为,从而会导致社会道德危机。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现场 A0007 上千网友热评 力顶见义勇为行为 2008-5-4 48257178002CE1734825743E004152A3[B1-郭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