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江检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出入高档娱乐场所,身着名牌服饰,21岁的小陈外表光鲜,内心却很苦闷,因为他不得不为一大堆的债务而烦恼。
小陈是安徽人,大学毕业后,在表哥开的杭州一家化妆品公司上班,月薪少的时候1700元左右,多的时候3000元。除了“月光”外,他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入不敷出的他逐渐步入了“卡奴”行列。
但这种生活依然没能让他清醒。2007年4月底,小陈和一位不太熟的朋友缪某主动聊起了信用卡,提出帮他办理一张。缪某也没多心,将身份证交给了小陈。过了几天,小陈对他说,信用卡没法办。缪某想想也就算了。
实际上,小陈拿到缪某的身份证后,先后向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和建设银行申请了信用卡。他趁表哥的化妆品公司没人之际,偷偷盖了公司的公章,伪造了缪某系该化妆品公司员工的收入证明,假冒缪某填写银行信用卡的申请表。为了防止银行发觉,他把在联系电话一栏里写上了自己的号码,把银行对账单的邮寄地址填上自己公司及住处的地址。这样一来,缪某对自己办了信用卡的事也无从知晓。
2007年5月开始,他用三张信用卡,为自己的两部手机充值七次,刷掉1720元又买了一部三星手机。在中信银行、建设银行的ATM机上取现3400元,还在银泰百货和杭州大厦购各买一条项链,马上去当铺典当换成了现金,事后未赎回。
衣服、鞋类也是他的最爱。有一次,他在银泰百货一次性购买了三双鞋,有一双鞋买来有点挤脚,他立马将鞋转送给了一个朋友。除此,他还拿着这三张卡,光顾夜店,去一次就消费了1750元。
三个月,小陈用信用卡透支消费了20684.59元,未偿还。为了逃债,小陈停了手机, 2007年10月还去了深圳。银行经多方查找,找到了缪某。
“我刷卡购物,就像刹车失灵的汽车一样,根本控制不住。”小陈在提审时很后悔。案发后,并不富裕的家人替他偿还了欠款。
近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小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