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死小狗 赔了五千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周蓓
养宠物的人多了,宠物纠纷也不可避免。我就刚办完了一起关于宠物狗的官司。
事情发生在2月27日9点27分,家住杭州上城区海月金棕榈花园的一位女士正在小区遛狗,但她没牵住小狗。一辆车开过来,将小狗轧死了。交警部门认定是场交通意外,但责任无法认定。
痛失一条爱犬,小狗的主人觉得肇事司机要赔偿,但究竟赔多少呢?狗主人当时买狗花了7000元左右,但肇事司机表示,责任不能全由自己承担,一方面主人没有牵住小狗,另一方面她也不是在规定的时间遛狗的。通过保险公司理赔,必须要由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或者是法院。
狗主人听了之后,觉得被告说得也有点道理,最后索赔5000元。被告方对此没意见,他们觉得狗主人养狗也不容易,要付出很多心血和精力。
意外有时很难避免,除了安全遛狗外,大家还是要保留好买宠物时的发票或凭单,一旦丢失,就需要鉴定机构对狗进行价格评估,这时候还需要保存好宠物的尸体。
女债父偿 盼女回家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周蓓
这个案子很简单。原告是一家公司负责人。这家公司经常需要购买火车票。被告是一个20岁出头的女孩,向原告承诺能弄到火车票。原告就给了她1万元,让女孩帮着预订买票。但女孩没有按照承诺买票给原告。
开庭当天,女孩没有来,而是她的父亲替她来的。后来调查到,女孩当时买过6张车票,花了1000元左右。因为她没有到庭,所以也不清楚最后是什么原因没有买到票。
女孩的父亲说,女儿经常不在家,他不知道她在外面做了些什么事情。但是作为父亲,他愿意替女儿偿还。
这些话听了让我感动,父亲完全可以不替女儿还钱,但他还是愿意自己承担下来。而女孩呢,她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父母年纪大了,应该多陪陪父母,我想任何一个父母都是希望子女有空能常回家的。
分手清单 长长一串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朱学军
这起婚姻缘于万松书院的相亲会。父母替儿女去万松书院找对象,男的1978年出生,女的1982年出生,一聊二聊觉得两人还挺般配,回家后告诉儿女,希望两人能发展发展。
男女一见面,感觉还挺不错,谈了大半年时间,登记结婚了。但结婚了大半年,问题暴露出来了。女的发现男的喜欢裸聊,并且还存在一些隐私问题。男的对裸聊一事没否认,但对隐私问题坚决否认。
无论怎么样,两人的感情已转淡,谈这些也已与事无补。双方自愿离婚,要分财产了,双方又开始据理力争。女方拿出了一本账本,上面的卫生费、有线电视费、楼道灯费……记得清清楚楚。男方也不示弱,有一张结婚时办酒的清单,并要把恋爱期间送给女方的水晶项链、翡翠手链等也拿回来。最后算下来,女方还要还男方12余万。
离婚了,双方还在为一些事情计较,对双方来说都可能是一段很不愉快的记忆,这又何必呢?
(采集时间:4月28日-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