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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3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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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这个第一案不该没想到
□刘文杰
  5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的第五天,湖南省汝城县5名居民因县自来水公司改制问题,将县政府告上法庭,成为国内公民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状告政府的第一宗案件。

  黄由俭等5人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5月4日,就向县政府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这份申请书是请律师参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制作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格式写成的。显然,黄由俭等5人是有备而来。

  相比之下,作为被告的汝城县政府则显得有些措手不及。县政府5月6日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应对策略”。这种“措手不及”,自然源于“没想到”——县政府没想到由于未公开自来水公司改制情况,会有群众告县政府。

  “民告官”早已不是新闻,但因政府“信息不公开”而状告政府的事还不多见。据汝城县有关部门领导介绍,县政府开会研究并请教法律界人士后认为,自来水公司改制的调查报告不是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于这起案件,不管法院是否受理、结果如何,影响都是深远的。它提醒各级政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已经有法律规定,不依法行政,就可能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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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03 这个第一案不该没想到 □刘文杰 2008-5-9 48257178002CE17348257443003FB7BD[A1-新华社稿≈B1-刘雪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