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江检 陈欢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46岁的杭州人周某,离婚后一直独自带着儿子,自觉没有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周某对独生子小琪(化名)格外宠爱。谁料,正是这份爱害了自己和儿子。近日,她被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以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2003年5月8日晚10点多,17岁的小琪没回家。正着急的周某接到了小琪的电话。电话里,小琪很慌张,让周某马上赶到银泰去。
周某急匆匆地赶到银泰,看见儿子头上包着一块纱布,追问之下才知道小琪和别人打架,把别人刺成了重伤,正被警方追捕。
“妈妈,我不想坐牢。”儿子非常害怕,心疼儿子的周某做了一个糊涂的决定,把儿子藏起来,不让警方发现。
趁着夜色,周某把小琪安置到杭州江干区的一个出租房内,并让小琪不要随便外出。
警方找到周某,询问小琪的去向,周某装作不知情。
害怕儿子被抓,周某还带着小琪到山东老家避风头。
之后,民警又多次向周某询问小琪去向,周某仍说不知道。
6个月后,周某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将小琪接了回来。然而,小琪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2006年5月,他因伙同他人在杭州实施抢劫并落网。数罪并罚,小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明知儿子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逃匿,周某因此触犯了刑法,构成窝藏罪,经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江干区人民法院判了刑。
检察官说,小琪犯故意伤害罪时还未满18周岁,如果母亲劝他投案自首,一定能从轻处理。可是这名母亲做了错误的决定,让孩子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因为这份错爱,害了自己更害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