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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007版:人文·晚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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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读家谱说吏治
■一 凡
  偶然翻出一本家谱,读到这样一段文字:“松公历来都转运使司公干,转运使黄公赴京随之,松公全家大悲,举家惶然。其儿仲秋置上好棺木,留待期用也,松公时年四十七……”

  查了这起事件的年份,是明洪武年间,也就是朱元璋当政的年代。“都转运使司”这个称呼,也就相当于现在的中央机关在地方设的办事处。

  这段文字的意思是说,松公当年一直在明朝中央驻地方办事处工作,办事处主任姓黄。但黄主任突然接到调令,让他到京城就职,松公必须跟随,得知这个消息后,全家人十分悲伤,而且害怕极了。松公的儿子仲秋,出钱做了一口上好的棺材,以备父亲不测之用。那一年,松公才47岁。

  这是一段十分奇怪的文字,跟随领导到京城任职,那是光宗耀祖的事情,何必如此悲伤,还要准备棺材?

  纳闷已极。

  后来翻查史料,恍然大悟。

  洪武皇帝朱元璋当年采取严酷的吏治,朱皇帝只要听说官员有贿赂枉法行为,就会大开杀戒,杀得在京城当官的人都胆战心惊。《大明律》上规定:“受财枉法者,一贯以下杖七十,每五贯加一等,至八十贯绞;受财不枉法者,一贯以下杖六十,每五贯加一等,至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三千里;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物,不分首从,并赃论罪,在右小臂上刺‘盗官钱(粮、物)’三个字,一贯以下杖八十,至四十贯斩”。

  这样的量刑标准,恐怕前所未有。

  朱元璋发明的酷刑,极为惨烈,有凌迟、黥刺、挑膝盖、剁指、刖足、非、劓、阉割、锡蛇游、刷洗、枭令、称竿、抽肠、剥皮等,并动辄株连三族、九族。

  朱元璋当皇帝的几十年时间里,杀了不少朝臣。一个官员能做到退休,脑袋完好地回家休养,在京城中竟然找不出几个。而且因为大量杀戮,中央机关的许多部门,都没有了长官,衙门里常空空如也。朱元璋于是下令让那些流放千里之外的官员,戴罪回来办公,那些得到圣旨的官员,听说要回京,个个吓得屁滚尿流。

  在这样一个酷刑时代,赴京城为官,无疑是自跳火坑,好像“上床与鞋揖别”了。

  明朝的这些血腥事儿,非常令人震撼。

  朱元璋的这些酷刑,开创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时代”。

  我在查阅明朝资料的时候,还发现一位精神病专家对朱元璋的分析。他认为,朱元璋这样杀戮官员,是因为他年轻的时候,吃过大小官吏的亏。他的精神上对“官员”有一种强迫歧视症,在他掌权后,他无法宽容贪赃枉法的官员,有时候,只要他不高兴,知道哪个官员犯了一点小错,那官员就会招来杀身之祸。有一些官员就想以各种理由辞官归田,以逃避飞来横祸。朱元璋对这些官员,仍然大开杀戒。这下好了,所有官员都不敢提辞官之事。

  现在不少文章,对洪武治贪一味称颂。客观而论,其做法,有可取,也有不可取之处。站在管理角度来看,朱元璋的铁腕整肃了吏治。但站在宪政角度来看,朱元璋的行为令人不寒而栗,他把封建社会仅存的一点“刑法文明”,也一脚踢进了黑暗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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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人文·晚潮 D0007 读家谱说吏治 ■一 凡 2008-5-13 3A29B8526239925348257447000F4CB2[A5-杜学峰≈B1-高建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