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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007版:天下·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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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扁机要费案“特赦”梦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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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扁机要费案“特赦”梦碎
台检方将在5·20后分案侦办陈水扁
  台湾检方日前对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中陈水扁所涉案情部分进行了分工,将在其5月20日卸任后立即分案侦办。

  据了解,检方决定对陈水扁“机要费”案提升侦查层级,且已调阅相关资料研究并召开专案会议讨论。

  目前检方考虑不会在分案后直接起诉陈水扁,而是将全案重新调查,且不排除再度传唤陈水扁。

  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每年有48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机要费”。2006年7月20日,国民党籍“立委”邱毅向媒体出示总金额逾70万元的8张发票复印件,指称这些发票被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用来虚报“机要费”,并认为“机要费”的使用隐藏着重大贪腐内幕。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由此爆发。同年11月3日,台湾检方宣布结束对“机要费”贪腐案的侦查,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但因其身为台湾当局领导人、享有“刑事豁免权”而暂不予起诉;认定吴淑珍在案件中诈领1480多万元,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对她提出起诉。原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等其他5名被告,分别依照贪污、伪造文书、伪证等罪嫌提出起诉、缓起诉。

  2006年12月以来,台北地方法院多次开庭审理陈水扁“机要费”案,但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屡屡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不出庭。陈水扁办公室还以“事涉机密,不宜提供”为由,拒绝向岛内司法机关提供“机要费”贪腐案的相关文件单据。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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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天下·两岸 C0007 扁机要费案“特赦”梦碎 2008-5-16 钱江晚报c00072008-05-1600015;48257178002CE17348257449005438E9[A1-新华社稿≈B1-徐晓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