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聪明的民族,从灾难中学到的东西会比平时多得多。”经受住非典考验的中华民族开始痛定思痛,化危为机。疫情初发阶段,应急准备不充分,处理和管理危机能力不强,信息渠道不畅通,暴露出我国在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方面机制的缺陷。面对疫情,党中央、国务院紧急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从信息公开入手,扭转了被动局面。此后,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将各种有关信息传递给公众,在积极引导舆论中组织和动员群众,成了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危机的通行做法。抗击非典中,人们对基层公共卫生防疫体系的重要性重新有了认识,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一年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建立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2005年1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当年4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至此,我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