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监会消息,截至6月5日,保险业共接到地震相关保险报案近25万件,已付赔款2.62亿元,其中人身险赔付1.49亿多元,财产险赔付1.12亿多元。
相对于地震造成的巨大损失,这些赔付款项无异于杯水车薪。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初步估计,此次四川地震灾害单是给中央企业带来的损失预计超过300亿元。
由于目前我国大多数财产保险尚未将地震灾害列为保险责任,由地震造成的房屋、车辆损毁等家庭财产和企业财产损失,极少能得到赔付。有专家提出,对于台风、暴雨、洪水、地震和海啸等强大自然灾害造成的大面积严重损失,任何一个保险公司都不能保障100%地进行保险赔付。尽快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十分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