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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5版:每日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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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西江两岸严阵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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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尾鱼苗改善鄱阳湖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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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场所强制安装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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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章有效期最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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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人”遗址又有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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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失业救助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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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资增幅应高于经营者
· 废墟下救出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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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重庆:
政府规章有效期最长10年

  地方政府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数量最多的法律规范,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一定数量的政府规章虽已不适应现实生活需要但却仍然处于有效状态。尤其是当前地方立法的普遍现象是“立法容易废法难”,尤其是在规章清理、废止涉及到部门权力调整的时候。

  为此,重庆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草案)》规定,重庆市政府规章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0年;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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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传媒 A0015 重庆:
政府规章有效期最长10年
2008-6-12 48257178002CE173482574650048C788[A1-新华社稿≈B1-徐健(新民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