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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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章有效期最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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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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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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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政府规章有效期最长10年
地方政府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数量最多的法律规范,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一定数量的政府规章虽已不适应现实生活需要但却仍然处于有效状态。尤其是当前地方立法的普遍现象是“立法容易废法难”,尤其是在规章清理、废止涉及到部门权力调整的时候。
为此,重庆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草案)》规定,重庆市政府规章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0年;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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