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家住杭州金隆花园金桂轩的陈女士乘电梯下楼,电梯一开门,一条大型金毛犬冲进电梯,扑向陈女士,将她逼向电梯角落。当她逃出电梯后,金毛犬仍紧追不放。昨天下午,一条狗引发的官司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当庭播放了这样一段录像,时间显示是在4月29日20:23。
经历此事的陈女士形容当时的状态为“极度恐惧”,为此她起诉了邻居许女士,除了要许女士赔偿医疗费、证据公证费外,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陈女士今年39岁。陈的代理律师说,当时,由于电梯内空间狭小,陈无处躲避,被犬纠缠着撕咬,当时她拼命拍打、避让,金毛犬还是咬着她的裙子,并咬到了腿。当陈女士逃出电梯口时,狗又追上来,再次扑向她,陈向楼道外跑去,撞到了楼道上的邮箱柜子。
陈女士认定这条狗是许女士家的,而且是一条无证狗,以前还时常能看到狗在楼道里自由活动。事情发生后,城管执法部门和110都赶到了现场,但狗不见了。陈女士大腿部出现青肿。许女士在警方的调解下,陪陈女士去打了狂犬疫苗。
昨天,陈女士和许女士都没有到场,开庭前法官想进行调解,但未成功。许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许女士没有养过宠物犬,所以根本就不存在非法养犬的事实,当天许的朋友的确带了一条宠物狗来她家玩,但是不是咬伤陈女士的这条狗,律师无法确定。此外,陈女士的伤只是惊吓后被撞出的乌青,并不是被狗咬伤的。
然而,110的出警单上写明狗主人为许某,而且物业管理处也开具证明,证实了许就是金毛犬的主人。
双方激辩后,没有定论,法官宣布等查明事实后,再作宣判。 尚法 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