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注意力的规律来看,一个人不可能同时专心致志地做两件或两件以上的事情,这就是所谓“一心不能两用”。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见到另一种情况。有的人能够一面飞快地编织毛衣,一面看电视或看书。有时要求人们既能集中注意于某一对象,又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如在课堂上听课时,既要听好老师的讲解,又要做好笔记;驾驶员既要注意前方来往的车辆、行人,又要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脚下的油门等。
美国行为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专家新近合作从事的一项专题研究证实:儿童可以同时把注意力集中在2~3种事情上,而成人更可以同时把注意力集中在多至4~6种事情上,即便是刚刚学步的1岁宝宝,也可在你的教导下一边听从你的指点,一边迈出蹒跚的步子。这意味着,对正常人来说,“一心”完全可以“两用”甚至“多用”,关键在于注意的分配。
一般来说,注意分配要在同时进行的两种活动中。只有一种是不熟悉的,需要以集中的注意去观察或思考它,成为注意的中心,而其余的动作都已达到了“自动化”的程度,在进行时无需紧张注意了;还有,就是必须同时进行的几种活动之间已建立了一定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