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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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6版:财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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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莫以小义失大义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偏安广州的易方达基金能有今天之鼎盛局面,江作良领衔的投研团队居功甚伟;而江作良为首的一批投研元老,打造出的学院式氛围,培养出了一批批优秀的基金经理;在媒体人看来,江作良低调、持重。然而,他却突然辞职了。

  也许的确影响太大,同之前众多基金行业人事变动遮遮掩掩不同的是,易方达基金很快将此事予以公告。据公司称,2000年江作良还在广发证券之时,作为发起人投资了一家制造业公司,若干年之后,该公司即将IPO上市;虽然公司咨询了资深法律人士后认为,这样的长期实业股权投资并不同现行法规抵触,但江作良绕不过一道坎:如果买入这只股票,容易被理解为易方达拉抬股价、利益输送;如果避开这只股票,又可能使投资者失去一个可能的投资获利品种,这具有造成潜在的利益冲突的可能性。

  对于这件事,笔者认为再次折射出现行基金法规的一些陈规已经成为阻碍基金业发展的绊脚石。根据现行法规,基金公司员工甚至包括其亲友都不能投资股票,而在欧美等成熟市场,证券从业成员只要履行申报程序,没有和职务行为相冲突即可,之前大量基金业精英大量流失到私募,同不能“炒股票”有莫大干系。实际上,基金从业人员不能炒股票,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反而助长了老鼠仓现象。

  虽然说,江作良为了成全易方达的正面形象,但笔者并不愿为他鼓掌。改编一句古语:“小义乃大义之贼”,笔者认为,他为了“小义”失去了“大义”。对于股权投资这件事,虽然处于灰暗地带,但是可以处理的办法应有很多:例如上市前将该部分股权协议转让、将自己的股份委托给信托公司、承诺若易方达投资该只股票,在若干时间段之内,自己的股份不能抛售,等等。笔者认为,既然前提是合法,那么后续找到一个合情合理的处理办法并非难事,投资者也能给予理解。

  而江作良却以此为理由,宁可抛下2000多亿元的基金资产和数百万持有人,去保有对持有股份的处置权,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他对该部分股权的价值看得比基金的事业还要重。在当前股市最艰难的时刻,投资者信心已近崩溃、作为领军人物不愿共济风雨,却为了“小节”潇洒离去,难让人心服。

  南方日报 贾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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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财富·基金 B0006 莫以小义失大义 2008-6-24 48257178002CE17448257471003EA4A6[B1-赵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