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童50多岁,我们刚决定不起诉他了。而此时,远在徐州病床上的小房,也可以舒一口气了。
老童,杭州人,在杭州一家停车场开小店。小房30出头,江苏人,在停车场的一家托运部打工。老童与小房所在的托运部员工的关系都很好,与小房也谈得来。
去年7月21日,托运部来了老板的亲戚。晚上,老板大摆酒宴,招待亲戚和手下的员工,也邀请了老童。
酒过三巡,酒桌上的气氛就热闹起来,老童和托运部老板划拳喝酒。在旁边的小房不乐意了,“按照我们老家的规矩,你不能老是和一个人喝酒,你这是在欺负我。”
酒性正浓的老童听后勃然大怒。争吵、动手,你拿啤酒瓶砸我,我拿刀砍你。老童砍下去后,才如梦方醒。
当晚小房被送往邵逸夫医院抢救,经过医生的努力,总算是保住了一条命,但被鉴定为重伤;老童去医院看了看,他的左手掌骨也已骨折,也构成了轻伤。
本来好好一场朋友之间的聚会,搞得如此收场,小房暂时失去了劳动能力,而且导致了伤残,老童自己受伤不说,还为赔偿医药费背上了巨额债务,而且两人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尤其是老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念在两人本是朋友,因为一时酒后失控才酿成惨祸。两人事后也达成了和解,老童对小房进行了赔偿,再加上老童在小房殴打自己之后才拿刀砍人,有防卫情节,系防卫过当(依法应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两人采取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