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10版:每日新闻·现场
3  4  
PDF 版
· 防空警报一声叫
告诉你台风快来到
· 征集防灾
民间创意
· 200辆汽车接徐浪回家
· 千里单骑看奥运 台州小伙开始38天旅程
· 用“艳照”敲诈 一女子获刑八个月
· 加固海塘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7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用“艳照”敲诈 一女子获刑八个月
  本报讯 前天上午9点左右,一名身材娇小、面容皎好的女子被带出法庭。这名30岁的女子因为感情受挫,拿“艳照”勒索对方,被奉化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李梅出生在安徽一个偏远的村庄。2005年,她离开家乡到绍兴打工,工作之余喜欢上网聊天。

  2006年4月,李梅在网上认识了赵伟,一名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1个月后,两人见了面,双方感觉都不错,联系越来越多,。赵伟每次去绍兴,都会送给李梅诸如皮包、衣服、首饰等礼物。2007年春节前夕,赵伟听说李梅要回家过年,大方地给了她5000元。这一切都让李梅觉得很受用,期待着两人还可以进一步发展。

  然而今年春节,赵伟突然提出,不愿意再继续这种关系了。李梅想挽留,但赵伟态度坚决。今年2月至3月间,出于报复,李梅把以前用手机帮赵伟拍下的裸照,多次发给对方,威胁赵伟若不把钱打入指定账户,她就要把这些不堪入目的照片公开,让他名誉扫地。3月,赵伟向警方报案。很快,李梅在绍兴落网。

  胡珊 汪晶晶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现场 A0010 用“艳照”敲诈 一女子获刑八个月 2008-7-2 48257178002CE17448257479004571A9[B1-苗丽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