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学者型官员,农业部农垦局副局长兼农业部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力的受贿特点与众不同。虽然他受贿数额为50万元,但他受贿却带有某些中层官员“有权受贿无权办事”的普遍特点。
无论在双规期间还是在法庭上,丁力都坚称自己虽然拿了钱,却没有为企业提供帮助,而且还提前退回了10万元。丁力坚决认为自己没有受贿,当然,他的辩解是站不住脚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丁力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