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乖崖为崇阳令,一吏自库中出,视其鬓傍巾下有一钱,诘之,乃库中钱也。乖崖命杖之,吏勃然曰:“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乖崖援笔判曰:”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自仗剑,下阶斩其首,申台府自劾。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
耕斋点评
张乖崖即张咏,是宋初与赵普、寇准齐名的大臣。“乖则违众,崖不利物,乖崖之名,聊以表德。”是张咏在自己画像上的题赞,从此被人称为张乖崖。
张乖崖在崇阳当地方官时,一次看到一个下级官员从库房出来,鬓傍巾下藏有一钱。在张的盘问下,对方承认这钱是从库房中拿来的,张乖崖就命令下属罚打此人几十大板。那个官员勃然大怒,说只是一文钱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你就要棒打我?就算你狠,能打我棍子,也不能据此杀我。张乖崖闻言,提笔写下判词:”一日偷一钱,千日偷千钱,时间长了,绳能锯断木头,水能滴穿石板。”亲自迈下台阶,拔剑将那官员斩首示众。然后张咏将此事上报知府,自责其罪,请求处分。
官员监守自盗,案发后还犟头倔脑,自是不对。但毕竟只是一钱,却为此掉了脑袋,张咏的这种做法,实在大有问题。
“一日一钱,千日一千……”还未发生的假设,怎能作为犯法事实?张咏的论罪推定,首先就违背了司法公理。
谚曰:“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居首,论迹不论心,论心天下少完人。”看见美女,心有所动,即为淫邪,这是违反人性的论断。如果真要这样做的话,那么男人恐怕都要被视为流氓。
或说:水温柔,故溺死者多;火炽烈,故焚伤者少。刑罚严厉,总比宽纵要好。所谓“乱世用重典”,我看恰恰是把因果关系倒了个头。回顾历史,太平盛世,总是和谐社会;而严刑峻法,往往造成天下大乱。秦朝法令严酷,被征民工误期不到,便要杀头。陈胜吴广们就是因为大雨误了行期,与其被杀,不如揭竿而起造反的。
从这种意义上说,以权代法,严刑酷法,也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细查史料,发现促使张咏“一钱斩吏”的深层原因,是在于那个下属公开顶嘴。《鹤林玉露》的作者对此是持赞赏态度的:“盖自五代以来,军卒凌将帅,胥吏凌长官,余风至此时犹未除。乖崖此举,非为一钱而设,其意深矣,其事伟矣。”为了维护个人的权威,搞“一言堂”,竟然如此草菅人命,封建社会的专制腐败,真是没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