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梦桦
记得有句老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有时候,他们又变成了“不明真相的群众”——比如瓮安事件,比如昨天《西安晚报》报道陕西府谷县一名违章司机跳河事件时说:“5日晚,在尸体运往殡仪馆途中,少数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群众,两次阻断交通、对抗执法机关……”。
当瓮安事件渐渐平息,相关部门和人员在总结经验教训的时候,是否应好好想想——为什么群众会从“眼睛雪亮”变为“不明真相”?为什么在资讯如此发达的当下,老百姓反而容易不明真相,会被少数不法分子煽动?
按常理,政府部门是权威信息发布部门,如果老百姓不明真相,是不是相关部门信息发布不及时、披露不全面?
如果相关部门在向群众解释说明的时候,群众不能接受反倒被不法分子所煽动,那么是不是因为很多部门长期以来秉承“家丑不外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捂着压着的工作作风导致公信力下降?或者,是还有其他深层次矛盾?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总结瓮安事件时说“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这话是否值得更多反思?
所幸,有关部门的反思已在进行——瓮安事件中不负责任的县长、县委书记和公安局长已被免职;而陕西省也在处置7名打砸警车的社会闲杂人员的同时,6名当事警务人员也被停职接受调查——唯此,才能保证更多人眼睛雪亮,更少人不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