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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6版:每日新闻·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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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气候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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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胡锦涛发表
中国能源气候主张

  经济大国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领导人会议9日上午在日本北海道洞爷湖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气候变化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应该在可持续发展框架内综合解决。各国发展阶段不同、科技水平不同、所处环境不同,应该本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为应对气候变化积极作出自己的努力,并力求有所作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在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方面发挥示范作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定了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框架、原则、目标,规定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该作出的努力。发达国家应该严格履行《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减排目标,并切实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承诺。发展中国家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内,积极采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第二,要在推动国际谈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今明两年是落实“巴厘路线图”的关键年份。“巴厘路线图”为国际社会探讨2012年后气候变化国际制度安排指明了方向,确定了时间表。国际社会应该共同努力,推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取得积极进展。要坚持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作为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和合作主渠道、其他倡议和机制作为有益补充的安排。

  第三,要在开展务实合作方面发挥带头作用。我们应该推动完善全球环境基金等现有资金机制,尽快落实适应基金下的活动,为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提供新的额外的资金支持。国际社会应该积极探讨建立有效的技术转让和推广机制,实现技术共享,确保广大发展中国家买得起、用得上气候和环境友好型技术。

  胡锦涛表示,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为推动世界实现和谐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而不懈努力。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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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要闻 A0016 胡锦涛发表
中国能源气候主张
2008-7-10 48257178002CE174482574810049A625[A1-新华社稿≈B1-郭云青]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