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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3版: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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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怎样才能挤上创业板“独木桥”
钱报上市特训班
为浙商支招

  ■本报记者 王燕平

  

  本报讯 本报浙商财富会将举办首期“创业板上市和私募基金特训班”,消息见报以来报名热线电话火爆(详见本报6月26日B8版、6月28日B6版)。浙商的上市热情为何如此之高?专家的话一语点破:一方面国家加强宏观调控,资金面比较紧张;另一方面,人民币升值和原材料价格飞涨,在持续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和生存空间。在这样的背景下,积极争取在即将推出的创业板上市,就成了众多中小企业融资、通过扩张产生规模效益的理想渠道。

  那么,在千军万马争挤上市“独木桥”的情况下,浙商如何在这场竞赛中脱颖而出?怎样才能提高创业板上市的成功率?也就是说,准备上市的浙商该作好哪些准备?昨天,记者采访了本次特训班的几名专家,请他们谈了谈企业上市前应注意的事项。

  德豪国际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勇,将主讲本次特训班中财务策划方面的内容。孙勇是兴业证券、国金证券及广发证券等专业机构的核心成员,中国注协清算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之一,曾担任中国证监会第九届发审委专职委员,对境内境外IPO流程非常熟悉。

  孙勇说,浙江一些拟上市公司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如有的戴着集体企业的帽子,存在产权不明的情况;有的从国有转为民营企业,但手续不规范。这就需要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明晰产权。拟上市的企业,其所处的行业或产品应该具有核心竞争力,如某个行业是其他企业不能轻易介入或模仿的;产品技术先进,有专利权或专利技术;享有独特的资源;等等。

  孙勇还提醒,不少民营企业在税收方面不够规范,这就需要企业及时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中央税收政策的应及时补税。

  上海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张明远博士将在培训班上主讲企业上市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法定上市条件等。张明远说,企业上市的条件包括财务上的赢利要求、公司主体股权要清晰,有营业记录(创业板要求三年或以上),运作规范,公司在环保、税务、工商等方面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并与大股东在资产、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具有独立性。

  张明远举例说,有的企业虽然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营业执照,但实际上与控股大股东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大股东随意挪用公司资金,或者擅自拿公司作担保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在上市企业是不被允许的。

  还有,有的公司与控股大股东共用一个商标,但商标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属于谁,法律上并不明确,因此需要以协议的形式将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明确下来,包括有偿使用或无偿使用。

  张明远说,从近年来拟上市公司的情况看,最突出的问题有拟上市公司股权不够清晰,如员工持股人数太多,或者虽然人数不多,但存在代持股行为;上市之前股东变化过大,甚至影响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这些都是上市之前要避免的。

  国信证券证券部总裁、上市保荐人谢国华则介绍了有关部门对企业上市的审核理念。“企业各方面的规范、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行业地位是最主要的。如可持续发展方面,企业的商业模式要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对后续风险有相应的防范措施,等等。”

  此次特训班的相关课程设置和报名表格,可在本报网络版(www.qb.zjol.com.cn)网上下载。您也可以继续拨打我们的报名热线0571-85310065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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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5 48257178002CE174482574860004408B[B1-王燕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