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碧辉 何彬) 宁波的王女士于今年5月在单位附近一家美容院花了3500元购买了一张可消费20次的美容卡,在消费2次后,因调去舟山工作,不便使用,日前向美容院提出退卡,令王女士烦恼的是美容院以售出的会员卡概不退款为由拒绝退卡。美容卡、健身卡、游泳卡、洗车卡、洗衣卡、擦鞋卡……近年来,一些服务行业纷纷推出“预付费式”消费方式,然而,许多消费者在享受优惠的同时,也遇到了很多烦心事,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记者从宁波市消保委了解到,今年1~6月份已受理了此类投诉案件36起。其中办卡后消费者发现商家不按办卡时承诺、或服务质量变差的有8起,占总数的22.2%;商家由于经营不善关店走人或转手他人,消费者有卡不能消费,或只能折价消费,有11起,占总数的30.6%;消费卡过期,商家不让消费者继续使用有5起,占总数的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