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来个别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在转播和传输节目过程中,插播商业广告,甚至是非法的医疗、药品游动字幕广告的现象,广电总局昨天在网站上公布了《广电总局关于严禁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在节目转播中插播广告的通知》。《通知》规定,各有线电视网络等广播电视转播、传输机构必须坚决杜绝在转播和传输节目过程中插播任何商业广告。
日前,江苏某地方电视台在《新闻联播》中违规插播游动字幕广告,在罗京和海霞两位中央台主持人正进行新闻播报时,他们的头部上方滚动出现了关于治疗泌尿病的字幕广告。广电总局认为这一现象说明,个别播出和转播机构不能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导致各种违规问题不时出现。
《京华时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