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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7版:每日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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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安徽“杨不管”事件终了
杨经贵“下岗”并赔偿10万元,校长免职记大过
  新华社合肥7月16日专电 安徽长丰县相关部门16日通报了6月12日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两学生在课堂打架,致一学生死亡意外事件的处理情况。事件当事人之一、被网民戏称为“杨不管”的吴店中学教师杨经贵已经被调离教学岗位,并承担10万元赔偿费用,同时还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

  据了解,事件发生在6月12日10时许,杨经贵正在七(2)班上课,该班学生陈康和杨涛因为座位问题引起纷争,并趁杨老师面对黑板写字时,两人相互推打,时间大约1分钟。杨老师发现后批评道:“你们要是有劲,下课到操场上去打。”随后两位同学把他们拉开。杨涛回到座位后开始坐立不稳,3位同学随即把杨涛送到了附近的吴店卫生院,另外有同学立即通知了七(2)班班主任董朝虎。后来杨涛被转送到双墩医院和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但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初步认定,杨涛的死亡原因并不是暴力致死,而是因两人相互推打诱发了杨涛的某种潜在疾病,具体死因尚未得出鉴定结论。

  事件发生后,在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牵头下,相关各方进行了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由陈康家属赔偿10万元,因考虑陈家家庭困难,暂赔偿3万元,不足部分由学校垫付;杨经贵赔偿10万元;吴店中学赔偿金额含垫付款计7.5万元,三方共赔付死者家长20.5万元。

  相关部门调查认为,杨经贵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有3条错误事实:一是没能认真组织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和严肃课堂纪律;二是在课堂上学生发生争打时,没有及时有效制止;三是在杨涛突然晕倒后没有亲自送其到医院进行救治,在爱护和关心学生方面有失职行为。根据《教育法》《安徽省中小学安全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及长丰县教育局与学校签订的安全责任状相关要求,杨经贵被处以调离教师岗位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吴店中学校长万其虎也被免掉职务并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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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传媒 A0007 安徽“杨不管”事件终了 2008-7-17 48257178002CE17448257488004DBA91[A1-新华社稿≈B1-张亚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