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年轻时的庞乐明还是很有作为的。1981年2月,庞乐明从部队退伍到海盐武原镇庆丰村,一度担任村主任、村支书。他还开办了海盐县标准件五厂,企业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越办越红火,成为全村的龙头企业,庞乐明从此发家。与此同时,诸多荣誉也随之而来,他先后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家、浙江省乡镇企业优秀企业家、嘉兴市优秀党员等,并当选为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
1991年11月,庞乐明当选为海盐县武原镇任党委副书记,成为了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其后,因为自身的努力,他又连续担任武原镇镇长、海盐县招商局局长、外经委副主任、核应急办主任、党组书记,直到案发前的发展中心书记,仕途一路顺畅。
按理说,作了国家干部就不该再同时做老板了,但庞乐明却没有,他想两者兼顾,他忘了那条古训:“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庞乐明名义上不再担任企业的负责人,实则仍是企业的老板。他将标准件五厂改名为海盐罗马紧固件厂,由其胞弟出面挂名厂长。
除了罗马紧固件厂外,上世纪90年代以来,庞乐明个人还开办了海盐罗马实业有限公司、佳欣电镀有限公司、南北湖旅游公司、浙江永联陶瓷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但好景不长,因为经营不善,除了南北湖旅游公司后来成了他洗钱的通道外,其余企业都相继倒闭。